行政行为注销法院判决是合法的吗(行政注销可诉吗)
一、行政行为注销法院判决是合法的吗?
行政行为注销法院判决是合法的,法院如果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就必须对同一事件重新作出新的行政行为,而且还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1、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否定原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指控,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判决。
2、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是司法解释创造的一种新型判决,需要注意:
其与驳回起诉裁定是两码事;
无论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若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证据和法律的有力支持,就可以采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四种情形:
原告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而理由不能成立的,只能采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在汉语语言里维持往往指向对有形物体的维系,被告不作为合法,似乎无可维持之物,故采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有不合理问题,若法院判决维持有支持不合理行为的嫌疑,故采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同时提出司法建议有利于被告纠正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因事过境迁而需要改变其内容或效力,而法院判决维持可能为被告改变其行为设置障碍,故采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3、确认判决
确认判决分确认合法或者有效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判决两种
确认合法或者有效判决
条件是: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不适宜作出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行政行为在当代的中国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符的情况之下,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这都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种救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措施。